4月23日上午,備受關註的“湖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”二審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。庭審重點圍繞案件經過、被害人鄧正加死亡原因、被害人是否有過錯等焦點問題進行了法庭調查。23日下午,法庭審理結束後表示將擇日宣判。
   在此前的一審中,法院以“故意傷害罪”當庭宣佈判處“湖南臨武瓜農事件”涉事的4名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3年6個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一審判決後,4人均提起上訴。
   2013年7月17日,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,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,衝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,這一事件廣受社會關註。事發後,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,城管局局長胡郴、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。
   庭審中,法院澄清了此前網上的一些傳言。如早前網傳“城管用秤砣秤桿毆打瓜農”,根據15名證人的證言,並無人明確看到城管用秤砣秤桿打人。法醫鑒定結果也無法證明瓜農身上傷痕是被用秤砣毆打造成。 (綜合新華社、央視報道)  (原標題:湖南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二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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