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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 李鐵柱)聽聞當售貨員的母親因為賣服裝與隔壁攤主產生矛盾,23歲房屋出租小伙王東(化名)一時氣盛,用鐵凳將隔壁攤主夫妻毆打致傷。房山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東有期徒刑六個月。
  2012年10月的一天下午,23歲的王東在家中接到電話得知,母親在商廈賣服裝時,與隔壁攤主夫妻發生了口角,孤身一人的母親“不敵”夫妻二人,被氣得直跺腳。聽到此,王東迅速趕系統家具到商廈找攤主夫妻理論。孰知,沒說幾句話,三人就又陷入了激烈的“口水戰”。王東一時腦熱,二話不說拿起攤位旁的一個鐵凳砸向男攤主。在一旁的女攤主一看事態不好,立馬上前試圖勸阻並攔住王東,結果連被王東撞倒了兩次。
  後經北京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,女攤主有右膝關節軟組織損傷usb、外側韌帶損傷、關節積液等多處損傷,屬於輕傷。今年4月,王東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王東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,依法應予懲處。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。  (原標題:母機車借款親與人吵架受氣 兒子出手傷人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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